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规范企业
进出口经营行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2]9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青岛市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打私办在山东省开展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试点的要求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根据我国入世后对外经济贸易和企业进出口经营面临的新形势,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打私工作新思路,以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预防走私为重点,强化监管措施,实现从集中打击向加强日常规范管理的转变,引导全市进出口企业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规范自律的良好形象,为进出口企业创造公平、有序的外部发展环境,促进我市对外经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原则。一是坚持循序渐进、点面结合;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重在从源头上防范;三是坚持与世贸组织原则、国家相关管理办法相衔接;四是坚持扶持规范守法企业与惩治违法违规企业相结合;五是坚持注重实效,注意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
二、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大力提倡“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企业经营理念。广泛开展知法守法的宣传教育,使企业了解与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对走私违法行为后果的认识,自觉守法经营。一是由各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编写宣传提纲。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本部门涉及企业进出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办事程序,宣传企业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教育企业守法经营。由青岛海关牵头综合、归纳、制发宣传材料,各部门结合正常业务的开展,将宣传材料发放到相关企业。为使宣传收到预期效果,企业领导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签收并组织学习。二是市打私办会同市外经贸局分层次组织培训和交流。举办进出口企业经理、业务中层、业务主管等不同层次的恳谈会、学习班、培训班等,督促进出口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掌握市场竞争原则,使企业相关人员自觉知法守法。此项工作由青岛海关提出初步方案,研究确定后,由市外经贸局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三是宣传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开展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的宣传。在开展打击走私宣传的同时,加强对守法经营者能得到方便、快捷、高效服务的宣传;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联手进行公益广告形式的宣传;电视、报纸等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系统介绍规范企业守法经营情况。青岛海关在编写有关进出口规定宣传手册的同时,要制作规范企业守法经营的专题宣传片。利用查获的走私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宣传。宣传要有强大的声势,并注重实效。此项工作由青岛海关提出初步实施意见,市打私办会同市外经贸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具体实施。四是要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相结合。从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入手,大力宣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先进典型,引导企业领导者和从业人员遵守国际惯例和职业道德。
(二)建立预警联动机制。各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普遍实行对进出口企业的风险管理,密切关注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金流向、信贷、收付汇、纳税等情况,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企业可能出现的非法行为。市打私办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相互间的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分析形势,交流情况,确定一定时期监管的重点企业、重点商品及其他有关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将企业分类管理、诚信评估、走私违规等方面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做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做到常规管理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随时掌握情况,各部门对企业制定的检查计划,要报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批准,避免重复检查。要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信息,解决问题,协同配合,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