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应当注重的几个问题。
1、要通过布局调整,实现学校的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队伍,同时要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创建“示范性学校”,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2、要创造条件,建设寄宿制学校,解决好部分偏远山区不便走读需要到校住读学生的吃、位和安全问题,不能因为调整布局、集中办学而影响学生入学,造成学生辍学。同时,要通过多渠道筹措助学资金、开展勤工俭学、开辟生产基地等措施帮助特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
3、要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激励竞争机制,推进教师聘任制,按照国家规定的师生比例安排教师。因布局调整超编的教师在县、乡范围内调剂。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教师,原则上按落聘处理。要按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配齐音、体、美专任教师,并逐步清退代课教师。
4、撤并的学校校产,属于教育资源,要由教育等有关部门做好资产清查登记,一律用于教育的发展,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经县级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可以通过拍卖等方式实行置换,如卖给个人或团体,以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村小、教学点或幼儿园;开辟为学生素质教育和科技教育的实习、实验基地;办成农民技术学校。
二、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一)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是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
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与基础教育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相比,存在着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等主要问题,将制约我省基础教育的发展,从而影响高等教育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逐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二)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素质教育需要为中心,以确保数量、优化结构,培养骨干为重点,以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水平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要坚持满足需求和提高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坚持开放、流动、竞争、有序的原则,正确处理流动与稳定的关系;坚持依法治教方针,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坚持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确保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