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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贵阳市区至机场客运收费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贵阳市区至机场客运收费的通知
(黔价费[2002]391号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贵阳空港服务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核定贵阳至机场客运收费价格的请示》(空港字[2002]2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贵阳市区至机场客运收费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贵阳市区至机场汽车客运收费为:10元/人次(含过路费)。
  二、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或强制收费,损害旅客利益。
  三、服务单位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应持本通知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贵州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按章纳税。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监督电话12358等内容在营业地点醒目位置持牌公示,自觉接受价格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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