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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3-2010年)的通知

  (五)加强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提高贫困人口的科技文化素质,是扶贫开发的治本之策,也是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的重要措施。实行农科教结合,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有针对性地通过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各种不同类型的短期培训,增强农民掌握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加快发展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普遍提高贫困人口受教育的程度,使贫困地区不再出现新文盲。
  (六)积极发展和扩大劳务输出。制定有利于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支持和鼓励贫困地区向发达地区、小城镇和国外输出劳动力资源,增加劳务收入,拓宽增收渠道。组织和引导贫困地区农民到资源富集地区承包土地、山林等生产经营项目,加大异地开发力度。健全劳务输出工作机构,加强劳务输出管理和服务。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的职业技能。采取政府组织与自发输出相结合、分散与集中输出相结合、就近和异地输出相结合等方式,不断开拓新的劳务市场,引导贫困地区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各级政府都有责任保障输出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劳务输出人员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七)稳步推进自愿移民搬迁。对自然资源极度匮乏、生态环境极度恶化、生存空间狭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恶劣的极少数地区,各地要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专项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移民搬迁,彻底解决这些地方群众的贫困问题。要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采取多种形式,不搞一刀切;要认真总结和运用过去成功做法和经验,探索和创新安置方式,积极稳妥地推动移民搬迁工作进程。各级政府要制定迁移扶贫的优惠政策,实事求是地制定迁移户补助标准,十分细致地做好搬迁后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迁得出,住得稳,能致富。经济发达的地区要从全局出发,作为对口帮扶的一项重要措施,适当吸纳来自贫困地区的迁移人口。县内的移民搬迁工作由本县政府组织,跨县的搬迁安置由省、市政府统一组织。
  六、规划制定与管理
  (一)规划制定。各省辖市和有重点乡、村的县(市、区)及交通、教育、电力、水利、农业、广电、通讯、科技、文化、卫生、计生、残联等省直有关单位都要制定出本地、本部门2003—2010年扶贫开发规划。
  市、县扶贫开发规划要与同级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省直有关部门扶贫开发规划要在资金项目等关键环节上与村、县扶贫规划相衔接,自下而上,与村、乡、县、市规划同步进行,逐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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