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
扶贫开发规划(2003-2010年)的通知
(豫政[2002]4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3—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河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3-2010年)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和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通过十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至2001年底,全省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1993年底的760万人减少到165万人,平均每年解决74.1万人的温饱问题。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也有了新的发展,基本实现了《河南省1994—2000年扶贫攻坚计划》确定的战略目标。
扶贫开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将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只是扶贫开发、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阶段性胜利。必须清醒地看到,至2001年底,我省农村仍有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以下的贫困人口767万人,其中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还有165万人。当前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虽然数量不多,但解决的难度很大;初步解决温饱问题的群众,由于生产、生活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巩固温饱成果的任务仍很艰巨,在这个基础上实现稳定解决温饱和小康还需要一个长期的奋斗过程。全省各级一定要充分认识新世纪扶贫开发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继续把扶贫开发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为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做出不懈努力。
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一个新阶段,做好新世纪扶贫开发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国发[2001]23号),开创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确保本世纪初扶贫开发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河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3—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