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交通厅关于G320线凯里至一碗水段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黔价费[2002]392号 2002年12月25日)
省公路局:
根据《
公路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G320线凯里至一碗水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02]204号),现核准该公路有关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并通知如下:
一、G320线凯里至一碗水段公路长153公里,属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全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每吨公里0.15元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新收费标准实施后,原台江环线、岑松至三穗段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即行废止。
二、收费站要使用省财政厅印刷的贵州省车辆通行费收费票据,通行费收入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三、收费单位应当公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收费期限、审批机关、工作范围、收费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的监督。执收人员须着装整洁,持证上岗,热情服务,依法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