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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档案局(云南省档案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拟定本馆档案资料征集、接收、整理、开放工作计划,接收省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接收、征集反映各项重大活动、民俗风情、名胜古迹和著名人士的各类档案资料;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系统化、规范化整理,并编制检索工具;承担全省档案资料目录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区分控制与开放的档案资料并编制开放目录;负责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
  (六)档案资料保管部
  负责本馆档案资料保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化、科学化保管和统计工作,以及整理、编目、著录和分类标引;负责档案资料安全保管并及时准确地向利用者提供档案服务;负责档案寄存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库房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库房防火、防盗、防尘工作;定期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保密检查,确保馆藏档案的安全;负责图书、资料、情报的征订、交换、交流工作。
  (七)保护技术部
  研究制定全省档案保护技术、档案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档案保护技术和档案管理现代化工作;组织全省档案科研课题的申报、研究和科研成果的评审、奖励、推广工作;负责本馆档案计算机管理程序设计、数据录入、数据检索、数据维护和提供利用,对全省档案资料信息网络化建设进行指导和技术咨询;负责本馆档案资料的缩微、修复、复制和全省档案缩微中心的指导工作;负责档案修复技术的开发、研究工作;负责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局(馆)缩微设备、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社会利用部
  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负责馆藏档案资料利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和复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档案资料编研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汇编、选编、合编,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出版、发行档案史料,参与编史修志和历史研究工作;负责《云南档案史料》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负责全省档案系统“云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根据馆藏档案和档案征集状况定期举办档案专题展览,负责展览的日常管理和接待参观工作;向领导和社会各界及时、准确提供档案资料信息和现行文件查询服务。收集、汇编档案资料利用效益典型事例。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人事、职称、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及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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