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物价局关于无线市话
“好易通”有关业务资费的批复
(藏通信[2003]1号 2002年12月27日)
自治区电信公司:
为促进我区电信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的经济建设,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有关资费情况的通知》(信部清[2000]109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你公司《关于无线市话“好易通”业务资费的请示》(藏电信[2002]340号)批复如下:
一、基本月租费25元/月。
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为0.20元/元分钟(单向收费)。其通话费可在上下不超过20%的幅度范围内浮动。
三、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仍按现行固定电话相应资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