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武系统“科技扶贫、富民”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形势,统筹部署任务。各级军事机关要把开展“科技扶贫、富民”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常议常抓。军分区、人武部要成立“科技扶贫、富民”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对“科技扶贫、富民”活动实施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协调。
2.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各级要建立健全责任制,逐级区分任务和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地方政府要把人武系统开展“科技扶贫、富民”活动纳入本地政府工作整体计划之中,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帮助人武系统制定活动整体方案和有关规定,协调和督导活动的开展。地方民政、金融、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畜牧、科技以及扶贫开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支持人武系统开展“科技扶贫、富民”活动,为民兵创办农业科技项目提供资金、政策、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对于论证充分、立项科学、有发展前景的项目,扶贫部门要给予资金上的扶持,政策上的优惠。军分区主要负责制定本级“科技扶贫、富民”活动实施方案;广泛深入宣传人武系统开展“科技扶贫、富民”活动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氛围;协调地方有关部门为人武系统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创造有利条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发现、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运用典型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县(市、区)人武部要及时了解掌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筹划安排本辖区内民兵“科技扶贫、富民”活动;组织民兵学科技、用科技,开展科普宣传;收集;整理、编撰和推广农村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信息,协调地方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论证、技术指导、技术推广,帮助民兵选定致富项目;对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连(营)开展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民兵广泛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致富。基层武装部要按照上级军事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安排,抓好具体活动的落实。
3.完善制度,保持经常。坚持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地方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人武系统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分析人武系统“科技扶贫、富民”活动形势,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依据形势需要,完善政策规定。坚持定期汇报制度。人武部每半年、军分区每年,分别向上级军事机关书面汇报一次“科技扶贫、富民”活动开展情况。坚持检查讲评制度。各级人武部门每年都要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本单位“科技扶贫、富民”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回顾总结。坚持奖惩制度,结合检查,对本单位在“科技扶贫、富民”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为履行职责不好、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