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搞好企业职工培训督导评估工作。省劳动保障厅根据企业对职工培训的经费投入、机构设施、师资素质、教学管理、培训绩效等情况,制订量化考核指标,每两年开展一次评估活动。定期将企业职工培训、人员素质和技术技能人才使用等情况向社会公示。
(十一)继续推进技校调整改革,重点办好80所骨干示范技工学校。按照"调整布局、提高层次、突出特色、服务就业"要求,继续推进技校调整改革,实现教育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完善骨干示范技工学校标准,通过评估,认定一批办学条件好、招生人数多、教学质量优、就业率高的骨干示范技工学校,通过政策倾斜,全省重点扶持1-2所技师学院、20所左右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术学院和80所骨干示范技工学校。鼓励技校与企业联合多形式多层次办学。实施品牌战略,每所技工学校要办好2-3个特色专业或拳头专业。高级技工学校或技术学院要加重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比例,逐步成为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和复合型技能人才的龙头学校。
(十二)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加强政策指导和扶持,优化办学环境,积极支持和动员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按照《湖南省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定期认定示范、先进办学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引导培训机构扩大办学规模、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办学层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十三)完善劳动预备制培训政策与办法,扩大劳动预备制培训覆盖面。制定和完善劳动预备制培训的相关配套政策,改进劳动预备制培训办法,建立多形式、全方位的灵活培训机制,吸引和鼓励城乡不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尤其是贫困毕业生踊跃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十四)结合国家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加强农村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的农民职业培训网络,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训练,大力培养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能力。
四、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就业准入制度
(十五)完善就业准入制度,严把就业准入控制关。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为用人单位办理招收录用备案手续和工商部门在办理工商登记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就业准入规定,实?quot;先培训、后就业,先持证、后上岗",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手续,若需办理,必须通过职业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对国家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各职业介绍机构要严格查验求职者的职业资格证书,凭证推荐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