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3年
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哈安发[200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2003年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一月九日
哈尔滨市2003年安全工作要点
2003年,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落实市委提出的“立足现有、挖掘潜能,追逐应有、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五个基地、一座名城”的第一年。认真做好2003年的安全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3年全市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市十二届一次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入研究和探索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途径和办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健康发展。为此,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 深入贯彻《
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完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大法,必须严格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办法,逐步建立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以单位为责任主体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制定和调整安全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强化政府综合监管职能,真正形成全方位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网络。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在对2002年逐级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兑现奖罚的基础上,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级修订并签订2003年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行政“一把手”的第一人责任,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切实解决失管失控问题。
二、 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