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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试点运行“基层税收分析监控系统”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试点运行
“基层税收分析监控系统”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2]58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CTAIS软件在我省全面推行后,深化软件应用,加强数据分析成为当前信息化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利用CTAIS数据,切实解决基层税务机关查询难的问题,加强基层税收征管工作的分析和监控作用,临沂市国税局根据基层分局在征收管理和监控方面的经验和实际需要,研制开发了面向县局以下税务机关的“基层税收分析监控系统”。这一系统,作为CTAIS软件查询功能和市局分析及辅助决策系统的补充,在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中,对加强数据的查询、分析、检测和数据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查询监控的需要将发挥一定作用。
  在临沂市国税局开发的基础上,省局又多次组织部分市局的业务和技术人员对该系统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进一步拓展了系统功能,形成了包括征管台帐、税源监控、执法检查、申报稽核、数据检测等内容的“基层税收分析监控系统”,把监控的重点放在面向数据的数据质量管理、面向纳税人的征管台账查询和面向税务人员的执法检查三个方面的内容。该系统在临沂市国税局全面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此,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试点运行“基层税收分析监控系统”,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基层税收分析监控系统”是在全省建立省、市、县三级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求弥补CTAIS基层业务处理和分析辅助系统之间的管理缺位,应用对象主要定位在县局以下基层分局的征收管理人员,以贴近基层日常征收管理为目的,并且操作简单,实用性强。因此,各市要认真学习研究,抓紧组织系统的运行推广工作,根据需要安排试运行或试点运行。各市要把“基层税收分析监控系统”和CTAIS软件中的查询功能结合起来,相互补充使用,切实解决基层税务机关CTAIS查询和监控困难的问题。
  二、要利用系统数据检测功能对本单位的CTAIS数据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异常数据,并组织核实、纠正,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三、系统使用的准备工作:
  1、系统基于CTAIS数据库开发,前台客户端要求同CTAIS一致,不需增加任何硬件设备;系统与CTAIS采用相同的登录机制,用户名和口令同CTAIS完全一致;系统全部采用SQL查询语句,不在CTAIS数据库中建任何表,保证系统安全;为保证系统高效运行,建议系统Server端采用查询机CTAIS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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