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构建合理的服务业区域发展格局
11、在岛内区域实施“退二进三”的战略,厦门本岛要充分发挥城市功能、港口功能、保税区功能和高校科研机构密集等优势,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化经济特区的对内对外服务功能。岛内工业企业外迁所腾出的土地按该区域的整体规划要求,主要用于发展服务业。
12、在岛外区域实施“以二带三”的战略。在发展和改造一、二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服务业,改变岛外区域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的局面。岛外区域必须进一步完善一般性服务功能,重点发展商贸、房地产、旅游、物流等服务行业。
四、加大服务业领域的对外开放
13、抓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新机遇,利用国务院赋予厦门特区“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以及我市金融、商业领域对外开放试点城市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对银行、外贸、商业、文化、旅游、教育、医疗、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咨询、信息咨询、国际货运代理等领域的对外开放。
14、积极引进经营实力强、管理技术先进、客户网络广泛的国内外服务业企业到我市投资。通过引入这类企业,促进我市服务业领域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以及服务体系的创新,通过引进先进的服务技术及标准,建立适应我市服务业的标准体系,促进我市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增强国际国内竞争力。积极发挥区位优势,加大吸引港、澳、台资参与我市服务的发展与建设。
15、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有计划、有步骤地鼓励我市企业到境外从事服务业的跨国经营,加强整体规划和指导,在金融、外汇、财税、人才、法律、出入境等方面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提高“走出去”的能力。
五、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区域服务业的发展
16、将我市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战略与加快服务业发展结合起来,在推进农村区域城市化的同时,引导服务消费需求,推动服务业的形成和发展。完善新城区的一般性城市服务功能,尽快提高农村区域服务业的档次和水平。
17、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要进一步挖掘服务业安置就业的巨大潜力,拓展服务业的就业规模。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培训,建立覆盖区、镇、村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一方面针对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建立劳动就业信息平台,利用劳动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力的有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