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无故不参加年审的收费单位,年审办公室注销其《收费许可证》,市财政局停供专用票据,停止其收费,并予以通报。
6、《收费许可证》年审费,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市政府、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文件规定执行。
四、年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2年度年审从2003年3月3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各收费单位具体审验时间见附件)。
地点:成都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办公室(本市人民西路4号市政府二办公区市物价局。电话:8663081)
五、各区(市)县物价局、财政局应按照市上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2002年度的年审工作,并结合年审工作,继续使用《收费基金管理系统》完善《收费许可证》管理工作及年审统计工作,同时将200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按本通知“年审统计报表”(表一、表二)的内容填报,于四月底前报市局。
附件:1、年审时间安排表(准)
2、成都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登记表(略)
3、成都市200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统计报表(略)
附件1:
年审时间安排表
时间 审验单位
月 日
3 3 计委、科委、检察院
4 *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经委、机械局
5 * 民政局、园林局、档案局
6 * 人防办、财政局、法院
7 * 人事局、化工局、统建办
10 * 劳动局、电子仪表局
11 * 建委、市无委、林业局
12 * 房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13 * 市容环卫局、市团校、市安监办
14 * 市水电局、市统计局
17 * 市政工程局、法制局、粮食局
18 * 市交通局、市旅游局
19 * 市农牧局、保密局
20 * 市政公用局、市商贸委
21 * 文化局、乡企局、新闻出版局
24 * 技监局、体委、市外办
25 * 卫生局、烟草局、纺织局、酒类
26 * 环保局、广电局、农机局
27 * 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
4 1 国土局、银行、宗教局
2 * 司法局、药监局
3-17 市教委及直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
21-30 技能培训、鉴定、技工学校、劳服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