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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

  三、重点工作
  实施“走出去”战略,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国内外尤其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格局,推动我市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开发利用国外资源,开拓国际市场。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市场营销,形成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整体联动,提高全市开放水平。
  (一)以发展境外加工贸易为重点,全方位开拓“走出去”的发展领域。
  目前,我市多数企业尚不具备较大规模现汇投资的条件,应重点利用企业现有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和成熟技术,从散件组装及加工生产起步,推动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不断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市外经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从全市企业中排出5-10个开展境外加工贸易重点推动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和指导服务。同时,帮助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外贸和外经经营资格、申办境外投资企业,推动企业涉足对外开放的新领域。已经获得外贸和外经经营资格的企业要用好用足用活国家赋予的权利和政策,积极探索对外投资、技术转让、加盟销售和其他对外经济合作途径,全方位开拓“走出去”的发展领域。
  (二)以第二产业为重点,高起点确定“走出去”发展的产业。
  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现状及调整的要求,应以第二产业作为对外投资的重点,兼顾一、三产业。要积极鼓励和推动我市具有比较优势的电子、家电、轻工、纺织、服装、机械、建材、石化等传统产业向外转移,以优势企业为突破口,逐步扩大对外投资,开展跨国经营,带动全行业配套“走出去”,优化我市经济结构。对关系未来经济增长潜力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行业,要积极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对外经济合作,在境外科技密集的地区设立研发机构,形成重要的产品和技术源头。农业、电信业、零售业及其他现代服务业要在强固自身的同时,积极向外寻找资源丰富或市场容量大的发展空间,增强入世后的抗冲击力。各级政府和计划、经济、外经贸等部门及有关企业,都应认真研究本地区、本系统和本企业的产业结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及相应的国际市场需求,定期提出境外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境外投资意向,鼓励和推动企业组织实施。
  (三)以发展中国家为主要投资对象,分层次选择“走出去”发展地域。
  要按照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方针,安排我市境外投资区域布局,优先选择有市场需求、我市产业水平有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发展我市海外经济。处于“走出去”发展起步阶段的企业,应首先进入东南亚、中东、东欧、非洲、拉美,特别是周边国家地区,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轨国家的市场潜力和资源优势,在扩大对外承包劳务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开展境外投资,争取形成一批初具规模的境外生产基地。具有高科技含量和品牌效应的企业,应积极到发达国家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市场营销中心和售后服务中心等,充分利用这些国家市场体系和法律制度完备、融资便利、技术先进等条件,开展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的跨国经营。市外经贸局、外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研究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环境、政策法规、经济结构、资源条件、宗教文化及民族心理,研究我国及我市与其政治、经济交往情况以及经贸条件、经济互补性等,提出“走出去”发展地域的选择指导意见,并在适当时机选择重点国家或地区,引导优势企业,集中布点,形成相对规模,然后逐步扩大,避免我市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盲目布点。
  四、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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