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
(青政发[2003]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党中央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入世的新形势,发挥我市的整体优势,在“引进来”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实现我市对外开放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开放型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同时近几年国际宏观经济发展趋好,为我市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另外,我市一批大中型企业经过引资嫁接改造,其技术、设备、管理已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目前我市已有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系列,有初步适应国际市场环境的销售和技术平台,形成了我市利用比较优势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基础实力,一些企业已产生了“走出去”的自身动力。我市“走出去”较早的海尔、海信等企业境外投资已初见成效,他们在海外建厂、设点,在第一时间获取当地第一手资料,使产品较顺利地进入当地和周边市场,推动了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不失时机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可以更好地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升级,也是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走出去”与“引进来”两种方式并举,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手段的同时,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企业资源的最佳配置,不仅可以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可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事关我市的长远发展大计。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走出去”战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把加快经济国际化进程同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以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外贸出口为导向,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为动力,大力推进各类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跨国经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为实施全市新世纪发展战略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以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设计咨询和监理、对外援助、境外投资等多种方式,用5到10年的时间,将我市有实力的企业推向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创立世界级品牌,使我市境外投资从目前每年大约800至1000万美元逐步提高到每年1200至2000万美元的规模,以境外投资带动技术、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出口,形成我市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十五”期间,全市完成对外经济合作合同额20亿美元,营业额16亿美元;兴办境外投资项目100家,境外投资总额达到1.5亿美元,带动产品技术、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出口1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