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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地税局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
地税局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3]26号 二00三年一月十七日)


省地税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鲁地税函[2003]118号)收悉。
  为加强税源监控,强化“以票管税”,遏制制假、贩假、用假,你局借鉴外省市经验,拟在全省实行新版即开即奖式刮奖发票,现根据发票的印制成本,对省地税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喷印刮奖定额发票工本费:
  270mm×80mm1联×50份8.00元/本。
  二、喷印刮奖税控收款机发票工本费:
  1、57mm×177mm
  1联×100份12.00元/卷;
  2联×100份18.00元/卷;
  2、76mm×127mm、76mm×152mm、76mm×177mm
  1联×100份14.00元/卷;
  2联×100份20.00元/卷;
  3、82mm ×17mm、82mm×152mm、82mm×17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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