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关于对本市自费留学中介机构开展检查的通知
(沪教委外[2003]1号)
各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秩序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致决定于2002年底在本市范围的留学中介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完善留学中介机构内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留学项目、广告、人事、财务等管理。
二、检查时间。从2002年12月16日起,每个机构安排半天到1天时间。对各机构检查的具体时间将提前3天通知。
三、检查内容。
1、机构留学项目名单,签约(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
2、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广告、投诉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