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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体改办关于促进全省连锁经营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深化改革,积极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经营规模大、具有竞争力的大型连锁集团。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连锁经营企业公司制改革步伐,突出经营主业,增强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连锁经营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直营连锁网络,或通过商品、品牌、商号、配送、管理技术等联结方式发展特许经营网络。鼓励相同业态或经营内容相近的连锁经营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重组,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跨地区发展。对通过兼并、收购等发展连锁经营的企业,被兼并、收购企业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
  在城市,要加快培育壮大连锁企业集团,大力发展便民连锁,鼓励发展以社区为中心的连锁超市和便利店;在农村,要积极探索集农资销售、工业品下乡和农副产品收购于一体的连锁经营方式,开拓、培育农牧区市场。
  大力推行特许加盟、自由连锁等新形式。支持具有一定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探索多业态、多行业的新型连锁方式。
  积极扩大连锁经营范围。鼓励连锁经营进入成品油、粮油、副食品、大宗物资、服装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销售领域,推动连锁经营从零售业、餐饮业向第三产业多领域渗透拓展,探索不同地区、行业、企业的发展模式。
  (二)统筹规划,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要做好规划与标准制订等基础工作,积极扶持连锁经营企业配送中心的建设,鼓励引进和自主开发先进物流管理技术,努力实现仓库立体化、装卸搬运机械化、商品配货电子化,加快建立高效率的配送体系,提高连锁经营企业商品统一采购和集中配送的比例。根据市场需求,统一规划,合理确定配送中心的建设规模和水平,在西宁重点培育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打破行业界限和地区封锁,鼓励省内外有较强实力的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专业化改造整合现有资源,建设集市场信息、仓储、配送、多式联运、加工包装、商品展示、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对具备条件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要纳入我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范围。有关部门要对与物流配送中心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扶持。
  (三)加强管理,提高连锁经营企业规范化水平。要按照连锁经营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企业规范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要强化对门店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连锁经营企业时点销售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广客户关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技术,加快连锁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推广品类管理、电子标牌、防损防盗等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加强对企业经济活动计划与成本的控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抓紧培养熟悉现代流通规则、方式、管理及技术的高素质人才,积极开展连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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