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主题和内容
主题:农业投资与贸易合作。
内容:采取投资与贸易相结合,展示与洽谈相结合,项目推介与政策咨询相结合,商务活动与学术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为与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主要包括:
(一)展示。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设置展位,宣传农业投资环境,推介对外招商项目。展示活动规模为400至500个标准展位,拟按功能设置投资环境及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区、现代农业机械与设施展示区、贸易零售区。展览设计突出商务活动要求,展示内容突出“创新”。通过展示,沟通交流渠道,洽谈投资合作与技术交易,为参展商提供农业国际投资与贸易合作机遇。
邀请涉农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外贸企业、各类农业园区、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境外企业与机构等,在馆内集中展示和发布名特优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在馆外设置农业机械、现代农业设施、农产品加工保鲜技术设备展示区域。展馆外设立零售区域,用于小额交易与现场促销活动。
(二)农业投资与贸易合作洽谈。大会期间,招商项目单位、贸易单位以及有投资与贸易意向的境内外客商或机构,可在馆内洽谈区进行对口洽谈。省组委会办公室拟举行1至2场集中签约仪式。有关省辖市可申请举办专场投资与贸易信息发布活动。会后,境内外客商可根据参会情况与投资、贸易意向,赴有关市进行实地考察。
(三)专题论坛。召开2至3场中等规模的专题研讨会,邀请中外专家就农产品质量与国际贸易、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业一体化经营、农产品物流业发展等专题进行研讨。
十、来宾构成 拟邀请中央和国家部委代表,外国驻华使领馆代表、商务代表,境外相关机构代表出席;广泛邀请境外投资商、贸易商、中介机构,跨国公司驻华机构,有关兄弟省份,省内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等参展参会。
十一、组织工作 为加强洽谈会组织领导,成立2003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省政府分管农业的副省长、分管外经贸的副省长担任组委会主任;省政府分管农业的副秘书长、分管外经贸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农林厅厅长,省外经贸厅厅长,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成员由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各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农林厅,下设综合组、招商组、展览组、宣传组、接待组、保卫组。各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组:成员单位包括省农林厅、外经贸厅等省有关部门与连云港市政府,负责洽谈会总体筹备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