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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华阳客运中心站等收费标准的函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华阳客运中心站等收费标准的函
(成价函[2003]4号 2003年1月10日)


市交通局:
  为提高客运档次,适应客运市场发展的需要,双流县华阳客运中心站、崇州客运中心站、成都城北客运中心站投入资金进行了软硬设施建设,为旅客创造了舒适、安全的候车环境。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运[1997]52号、川价工[2002]20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其收费标准为:
  一、双流县华阳客运中心站:客运代理费7%,旅客站务费30公里以内0.5元/票,30公里以远(含30公里)0.80元/票。从新客运站投运时执行。
  二、崇州客运中心站:旅客站务费1.00元/票。从二00三年一月十七日起执行。
  三、成都城北客运中心站:客运代理费10%,旅客站务费2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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