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关于
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3]4号 2003年1月14日)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所报《西安市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西安市交通局、西安市公安局)
为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运输环境,促进我市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建经济强市,创西部最佳”发展战略,整顿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运输市场宏观调控和监管,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努力为社会创造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
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是:以反“三超一混”为重点,确保春运安全;打击非法营运,净化运输市场; 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出租客运、搬运装卸、汽车维修服务、汽车清洗、运输服务活动的业户及车辆以及道路客货运输站、场、集散地均属此次整治范围。
三、整治工作内容
(一)以反“三超一混”为重点,确保春运安全。
1.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机动车超员超载违章的通知》、《陕西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各级运政管理机构要派员进驻主要客货运输站场,实施安全检查,客货运站场要重点把好进站检查、站内管理和出站登记三关,在场站内设置安全检查监督岗,严禁“三品”进站上车。规范使用安检设备,规范检查登记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三超一混”和带病车辆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