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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逸豪峰”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逸豪峰”
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筑价房[2003]3号 二00三年一月十七日)


贵阳逸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核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实地察看并测算,暂定“逸豪峰”商住楼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元。
  以上收费标准于2003年1月起执行。你单位在具体执收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明码标价手续,亮证收费。公共用水、用电费用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受益业主合理分摊。2003年12月到市物价局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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