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知
(建纪[2003]3号)
厅直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近几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皖发[1999]10号文件精神,建设厅党组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处室各负其责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狠抓责任制工作落实。印发了《建设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建发[1999]24号),制定了责任制主要工作的组织领导与任务分解给各单位。为了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单位按照厅党组要求对一年来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一次认真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报厅纪检组),在自查的基础上,厅纪检组将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