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E阳国际商务写字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E阳国际商务写字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市价房发[2003]21号 二00三年一月十八日)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E阳国际商务写字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依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规定的通知》,经考核,确认你公司为乙级(非普通住宅区)收费单位。应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日常维修养护费、交通工具保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中央空调、新风、采暖等所发生的人工、能耗及日常养护费用以及电梯运行所发生的人工、能耗均另行收取。
  三、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
  五、上述收费标准即为中准收费标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以中准标准为基础,在10%上下浮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按中准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从二00三年元月份起执行。
  附件:1.E阳国际商务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2.室内地下停车场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附件:

1.E阳国际商务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办公用房    营业用房
  管理服务费      2.60元/Me2·月 2.90元/Me2·月
  日常维修养护费    1.80元/Me2·月 2.20元/Me2·月

2.室内地下停车场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元/辆·月) 非常住户(元/辆·次)
                 白天  夜晚
  小型汽车  150.00       6.00  8.00
  摩托车   25.00       1.50  2.00
  自行车   5.00        0.30  0.4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