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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3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创建现代化教育管理系统
  上海教育要实现现代化,必须实现教育管理的现代化,创建现代化教育管理系统。实现江泽民同志在北师大百年校庆大会上的指示“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和模式,增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能力”。
  19、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市教委行政审批项目服务窗口,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工作规范,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在上海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过程中,既要大胆推进改革,又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必要的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决策论证制度和责任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依法规范市教委与高校、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加强对学校等基层单位的依法治校与依法治教的监管与指导,进一步形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的有效机制。特别要进一步强化对教育经费、国有资产和基建等经济活动的依法监管,促进教育部门和教育单位加强管理,提高办学效益,杜绝违法行为。
  20、加强基础教育督导工作,推进和完善高等教育评估工作。依法加强对区县教育工作的督导,推动区域教育的健康发展,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要进一步强化对高校工作的评估,包括对各高校依法办学、教育创新、规范管理、教育教学和办学效益等全面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大力支持勇于改革创新、依法办学并取得不断发展的学校。
  21、积极开展对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在市教育党委和教委统一领导下,在各高校组织和配合下,为机关工作人员建立多种方式的培训渠道:党校学习、基层单位挂职锻炼、高校进修和出国培训。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政能力,更好地做好教育行政管理工作。
  22、教育财务信息化管理。实现教育财务信息化是规范财务管理和实行教育经费部门预算的需要,目的是加强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力度,增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能力,及时杜绝非法经济行为。在委级财务信息化平台上,初期主要建设委属高校及委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财务信息的互通、贯通和监管。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最终构建一个操作规范有序、管理集约有效的教育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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