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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3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要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在“校校通”的基础上,以“管理通、资源通、教学通”为抓手,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应用工作。
  要进一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导向机制。积极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按照“化整为零、综合评价” 的方针,探索新的高招和录取方法上的突破。试行学分制;设置能力考试,对学生各方面的实践经历和能力进行全面测定;完善保送生、推荐生制度;实行高中生学籍电子化管理。
  7、继续推进职教八大工程,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内涵发展。全面落实全国职教会和上海职教会精神。协同全市各部门,启动新的八大工程:一是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工程。二是高技能紧缺人才培养工程。三是科教兴农富民培训工程。四是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工程。五是终身培训体系构建工程。六是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和现代企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工程。七是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工程。八是职业学校重点建设工程。
  8、强化高职(高专)人才质量优质化建设。高职(高专)要突出应用性、职业性。实行宽口径的专业基础段教育和有职业针对性的就业段教育。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制。培养具有必要理论知识,掌握职业操作技能,熟悉管理的技能型、复合型高级人才。
  9、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一是继续推进本科专业评估。从2003年起,每年对若干学科专业进行评估检查,在此基础上遴选一批示范性和特色专业,向社会公布。二是继续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学分制管理改革,加大课程和教材建设的投入和统筹力度。三是开展上海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每所高校必须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监控体系、自纠体系与评估体系。
  10、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推进研究生教育二期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并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培养模式和助学等方面的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推进。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和激励机制,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搞好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试点工作,鼓励在理工科大学毕业生中选拔攻读医学研究生和在理工科和医科毕业生中选拔攻读法学研究生的创新。加快研究生教育二期综合改革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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