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
小康建设部门包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3]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小康建设部门包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00三年二月十一日
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小康建设部门包扶工作实施方案
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以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口包扶的形式,加快推进县域小康建设的步伐,实现城乡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立足现有、挖掘潜能,追逐应有、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小康村、小康乡(镇)、小康县为目标,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自身优势和工作潜力,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为各县(市)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步伐,促进我市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责任分工市发展计划委包扶方正县,市经贸委包扶呼兰县,市农委包扶巴彦县,市财政局包扶延寿县,市交通局包扶木兰县,市水务局包扶通河县,市地税局包扶宾县,市民政局包扶依兰县,市林业局包扶尚志市,市建设局包扶五常市,市科技局包扶双城市,市国税局包扶阿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帮助被包扶地区理清县域小康建设思路,制定好中长期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帮助被包扶地区理清县域小康建设思路。同时,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被包扶地区的实际,认真帮助被包扶地区制定好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要做到重点突出,措施具体,促进县域小康建设顺利进行。
(二)帮助被包扶地区找准致富的路子,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被包扶地区重新审视自己的资源条件,发挥比较优势,发展商品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一是帮助被包扶地区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增加经济作物、饲料、杂粮种植面积,扩大绿色食品生产规模。二是因地制宜,帮助被包扶地区重点发展投资少、见效快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相关加工业;三是帮助被包扶地区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四是帮助被包扶地区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稳妥地扩大劳务输出,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
(三)扶持工业项目,增强当地经济实力。帮助当地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合理选择实施一批工业项目,大幅度地增加各县(市)的财政收入。一是通过直接扶持当地支柱工业和行业排头兵的重点骨干企业,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二是依托当地资源条件,安排一些投资小、见效快的资源开采或加工类工业项目,提高其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协助被包扶地区搞好招商引资,积极吸引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到这些地区建立商品生产基地,形成有特色的区域性主导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