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辽宁省优秀专家”称号获得
者取得的专家津贴、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3]14号 2003年1月30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省委、省政府《关于命名表彰辽宁省第三批省级优秀专家的通报》(辽委[2002]20号),授予郝冀成等100名同志第三批“辽宁省优秀专家”称号,并对称号获得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专家津贴,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的专家津贴,同时建立“辽宁省专家医疗保健基金”,用于每年一次的省级优秀专家身体健康检查和省级专家患重大疾病所需费用的补贴。
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辽宁省优秀专家”称号获得者和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每月取得的省政府专家津贴以及从“辽宁省专家医疗保健基金”取得的医疗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望各地按照本文件所附《辽宁省第三批省级优秀专家名单》及时通知代扣代缴单位,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
辽宁省第三批省级优秀专家名单
郝冀成 东北大学
王国栋 东北大学
汪定伟 东北大学
赵 宏 东方软件有限公司
李光里 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
赵善柏 沈阳航天新乐有限责任公司
程 迪 沈阳化工研究院
王洪礼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朱耀宵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卢 柯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梁 勇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李 东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王中光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王天然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曲道奎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李振中 国家电站燃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张维平 沈阳师范学院
陈峻青 中国医科大学
孙开来 中国医科大学
徐 克 中国医科大学
尚 红 中国医科大学
吴剑华 沈阳化工学院
刘长江 沈阳农业大学
陈温福 沈阳农业大学
韦尔申 鲁迅美术学院
徐占海 沈阳音乐学院
王 可 沈阳工业大学
程 伟 辽宁大学
穆怀中 辽宁大学
窦志勇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