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加大了规划管理的力度。各地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普遍将新区、开发区纳入城市统一规划,扩大了规划的覆盖范围,增强了规划的完整性。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都匀等城市设立了城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执法主体进一步明确,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规划体系逐步完善,增强了规划的科学性。《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城市总体规划第二轮修编全部完成,第三轮修编已经启动,设市城市和县城详细规划覆盖率逐步提高。
(四)规划法制建设逐步加强,违法建设得到有效处理。各级政府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和完善了地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一书两证”规划许可制度,普遍建立了规划监督检查队伍,加大了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2002年1至10月,全省共查处违法违规建筑75万多平方米,其中拆除近58万平方米,违法违规建设得到初步遏制。
(五)风景名胜区规划和保护得到加强。《贵州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全省8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已有7个完成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其中5个已经国务院批准。各主要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按计划推进,同时,依法查处了一批景区违法违规建设的问题。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城市规划指导思想存在一定偏差。一些地方不顾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城市基础设施的实际,盲目追求大广场、宽马路,超标准建设政府大楼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造成了人力、资金和土地资源的浪费。有的城镇城区现状人口仅6万人左右,建设了5万多平方米的大广场;有的县城现状人口不足10万人,违反总体规划建设了40米红线的道路。
(二)违反规划和随意调整规划现象时有发生。如贵定县火车站广场房地产开发项目违反规划建设问题,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已经三年,省建设厅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多次到县监督执行,但问题至今未予解决;贵阳市云岩区政府办公楼和乌当区林峰苑项目违反详细规划进行建设,前者占用规划绿地,后者在规划明确只能建设商业建筑的地块上建设住宅建筑;遵义市龙坑片区详细规划突破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但未按规定程序报批;铜仁市占用三江口公园绿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在铜仁地区规划委员会三次审查均未同意的情况下,仍强行批准开工,造成了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