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徐州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3]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三年一月三十日
徐州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委发[2001]27号)的有关精神,徐州市旅游事业管理局更名为徐州市旅游局,为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参与研究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编制发展旅游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和推进我市旅游业体制改革,协同市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我市旅游市场,强化全市旅游市场的信息引导。
(四)推进我市国际、国内旅游全面发展,研究我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制定我市旅游促销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五)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等方面项目的规划、立项、报批,并参与项目管理工作。
(六)加强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对全市旅游市场和旅游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旅游者投诉,依法进行旅游行政执法检查,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七)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岗位培训,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八)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旅游局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局领导决定的事项;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催办;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政务信息、工作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密、信访接待、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