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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
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云政发[2003]1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第十届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经2003年1月22日省政府第1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各部门按此联系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二月九日

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并主持省政府的全面工作,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徐荣凯同志 领导并主持省政府的全面工作。
  兼任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省科教领导小组组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组长、云南省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协调小组组长。
  秦光荣同志 负责省政府的常务工作。负责发展计划、财政、交通、税务、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科技、教育工作。
  分管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交通厅、地方税务局、统计局、粮食局、省政府研究室,联系省国家税务局。
  兼任省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组长、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学位委员会主任、昆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李汉柏同志 负责社会稳定、救灾、民族、政法、民政、宗教、民航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厅、国家安全厅、民政厅、司法厅、宗教事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残联,省地震局、驻滇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民航部门。
  兼任省禁毒委员会主任、省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省征兵领导小组组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省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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