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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绿岛山水洋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绿岛山水洋房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3]29号 2003年2月17日)


沈阳绿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绿岛山水洋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给业主和产权人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更好地为用户服务,根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设施功能和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绿岛山水洋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40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巡逻、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业主和产权人公布物业收支情况,接受产权人和业主的监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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