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计划,今年初已上报市人大,但未能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之中。考虑《条例》修改的必要性和建委确定的2003年28件实事要求,立即开展修改《条例》工作,年底前将修改意见文本上报市人大,争取列入明年立法计划。
具体负责部门:热力燃气处、燃气管理处
(二)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7部)
1、《大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市政府领导有批示,作为重点考虑)
这项工作基础相对薄弱,需要做大量的调研、收集、论证等前期工作,争取8月份完成正式文本上报市法制办。
具体负责部门:档案馆、综合协调处
2、《大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条例》
去年末已经完成基础工作,并与市法制办研究,争取上升为政府规章。
具体负责部门:劳保办
3、《大连市建设工程担保试行办法》
进一步深入调研论证,收集相关资料,适时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争取8月中旬完成正式文本上报市法制办。
具体负责部门:造价处
4、《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报价试行办法》
进一步深入调研论证,收集相关资料,适时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争取9月中旬前完成正式文本上报市法制办。
具体负责部门:招标处、造价处
5、《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进一步深入调研论证,收集相关资料,适时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争取8月中旬前完成正式文本上报市法制办。
6、《大连市解决建筑企业民工工资问题的规定》(市政府领导批示项目)
争取5月中旬完成正式文本上报市法制办。
具体负责部门:建管处、劳保办
7、《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由于去年下半年市政府才批准成立了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正式将这项工作职能划归市建委,所以没有将制定《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作为2003年立法计划上报市法制办。但因工作需要,必须抓紧完成制定工作,争取6月份完成并以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出台,如不行可暂以市建委名义下发规范性文件。
具体负责部门:安监站
二、基本要求
1、各责任处室要立即开展立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时间表,保证质量按期完成。
2、各部门形成初稿后,要尽快报委法规处,由法规处负责审核后,报委领导审批,然后分别上报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办。
3、今年的立法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保证立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