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继续开展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的通知
(鲁价检发[2003]47号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各市物价局: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本世纪头二十年,在经济建设方面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报告精神,大力规范和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价格环境,健全市场价格信用体系,省局决定三月份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的主题是:清清楚楚标价,明明白白消费。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是否实行了明码标价;标价签(表、牌)是否经过监制,填写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等。检查的主要范围:一要抓重点,如电信服务业、医疗机构、教育、商品房经销等已实行明码标价行业规范化管理的行业、部门以及涉农价格与收费公示等,对这些行业、部门和重点领域要保证一抓到底,抓出成绩,抓出实效,真正将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二要抓难点,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中介服务、餐饮、娱乐、修理等服务行业、专业批发市场、非主要商业区的零售商业等,对这些明码标价工作的薄弱环节,要知难而上,加大工作力度;要有新思路,新举措,力争用较短的时间,取得明显成效。
二、要继续推行分行业规范化管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每年选取几个重点行业,对该行业商品或服务的明码标价范围、方式、方法制定统一标准,进行行业规范化管理。推行分行业规范化管理要务求实效,整顿一个行业就要规范一个行业,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要坚决制止价格欺诈,大力倡导明码实价,努力构筑诚实、合法、守信的价格信用平台。要继续做了《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经营者进行价格自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发生。要在经营者中大力倡导明码实价,通过送法上门,开展明码标价示范活动等方式帮助经营者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信用体系。
四、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凡举报的案件,价格主管部门都要认真受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