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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济南铁路局多元经营发展中心执行联运代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济南铁路局多元经营发展中心
执行联运代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问题的批复
(鲁价格发[2003]39号 二00三年二月十九日)
济南铁路局多元经营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执行山东省联运代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请示》(多元经管发[2003]3号)收悉。经审核,济南铁路局多元经营发展中心所属山东中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具备联运代理人收费资格,代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省物价局、省经贸委、省交通厅《关于山东省联运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工发[2000]171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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