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
人民政府2003年为全区人民办的12件实事》及《自治区人民
政府2003年为全区人民办的1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3]2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责任政府和法制政府,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今年向全社会公开承诺,办理12件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事,并经2003年2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向全社会公开承诺办实事,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我区经济发展环境创新的实际步骤。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具体承办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切实抓紧抓好。要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确保每件实事都能真正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树立新一届政府的新形象。
附件:
1.《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为全区人民办的12件实事》
2.《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为全区人民办的12件实事实施方案》
二00三年二月二十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为全区人民办的12件实事
本届政府受命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肩负着全区570万回汉各族人民的重托。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为了更好地完成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任务,更好地服务于全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好地建设责任政府和法制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直接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12件实事。按照“年初公市、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要求,现予公布。
一、兴建经济适用住房。全年新建城镇经济适用住房80万平方米。
二、推进“放心食品工程”。重点抓好米面、肉、菜、奶、豆制品和药品六大类商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