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2003年限价电上网预结算价格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2003年限价电上网预结算价格的通知
(皖价服[2003]36号 2003年2月18日)


省电力公司:
  根据我省电力资源销往省外和购入省内的电量、电价协议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初步测算,2003年限价电上网电价暂按240元/千千瓦时(含税)进行预结算,全年结算价格根据年终实际执行情况由我局另行确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