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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豫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豫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沪价费[2003]011号 2003年2月18日)


上海豫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调整豫园门票价格的请示》(豫管[2002]第14号)收悉。
  豫园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为恢复历史原貌,按照明清时代的豫园布局,恢复建造了“听涛阁”、“涵碧楼”等建筑。为此,同意调整豫园门票价格,具体如下:
  一、自2003年3月1日起,豫园门票价格由现行每张25元调整为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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