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国土
资源局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3]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召开的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土地资产管理,确保我市经济建设率先发展,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部署,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边整边改、着力治本。通过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严肃查处炒买炒卖土地等非法交易土地行为,防止国土资产流失;进一步完善土地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各类建设用地的统一规范管理;全面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和招标拍卖制度,实现土地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工作目标:使严重扰乱我市土地市场秩序的非法占地、非法转让行为得到查处,圈占集体土地、集体土地非法入市、擅自转让划拨国有土地的违法行为基本杜绝;使土地审批、执法、管理、利用中的错误作法得到纠正,实现经营性项目不再立项、规划不再选址定点,全部进入市场公开供地;强化行政管理,遏制多头供地现象和以土地为代价吸引项目投资等不规范行为,最终建立体制完善、运行规范、有序统一的土地市场秩序。
二、 范围和重点
治理整顿的范围是:1999年1月1日以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管理土地情况、土地交易情况、用地单位土地利用情况和历年形成的未经处理、尚未终止的非法占地、土地非法入市行为。
治理整顿的重点是:
(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管理土地情况
1、超出法定范围划拨供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