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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国土
资源局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3]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召开的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土地资产管理,确保我市经济建设率先发展,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部署,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边整边改、着力治本。通过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严肃查处炒买炒卖土地等非法交易土地行为,防止国土资产流失;进一步完善土地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各类建设用地的统一规范管理;全面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和招标拍卖制度,实现土地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工作目标:使严重扰乱我市土地市场秩序的非法占地、非法转让行为得到查处,圈占集体土地、集体土地非法入市、擅自转让划拨国有土地的违法行为基本杜绝;使土地审批、执法、管理、利用中的错误作法得到纠正,实现经营性项目不再立项、规划不再选址定点,全部进入市场公开供地;强化行政管理,遏制多头供地现象和以土地为代价吸引项目投资等不规范行为,最终建立体制完善、运行规范、有序统一的土地市场秩序。
  二、 范围和重点
  治理整顿的范围是:1999年1月1日以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管理土地情况、土地交易情况、用地单位土地利用情况和历年形成的未经处理、尚未终止的非法占地、土地非法入市行为。
  治理整顿的重点是:
  (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管理土地情况
  1、超出法定范围划拨供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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