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2年度水利建设考核结果的通知
(宁政发[2003]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2年,各区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加大水利投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狠抓工程质量,认真做好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水政执法、禁采江砂等工作,各项水利建设事业取得了明显成绩。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建设考核评比工作通知》(宁政办发[2001]124号)精神,市政府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各区县2002年度水利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评比,现将结果通知如下:一等奖:江宁区、浦口区;二等奖:溧水县、高淳县;三等奖:雨花台区、栖霞区、六合区。
希望获奖单位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南京水利事业新局面,为我市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