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九华山管委会行政中心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九华山管委会行政中心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建城[2003]48号)


池州市建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九华山管委会行政中心建筑设计方案的请示》(池建字[2002]30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根据《九华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和《九华山风景区柯村基地中心区控制性详规(调整)》,原则同意九华山管委会行政中心建筑设计方案。
  二、行政中心占地面积5889.30平方米,建筑面积11265.37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6987.81平方米,餐饮住宿面积2809.06平方米。
  三、加强环境建设和山体植被保护。要结合地形,合理布局,建筑层数为2-4层,尽量减少建筑视觉体量感,同时也要满足现代办公使用功能的需求。
  四、建筑风格、体量和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注重建筑南立面、第五立面的处理,确保从露天铜像景点观景的效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