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
《10万箱以下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规划》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3]13号)
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意见,现将《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10万箱以下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规划〉的通知》(国烟法[2003]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卷烟工业结构调整的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烟草行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我省努力推进卷烟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卷烟工业布局分散,厂多厂小,效益低下,竞争力弱的状况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严重制约了烟草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解决“散、乱、低”问题,是整顿烟草市场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发展壮大优势企业,增强烟草行业整体竞争实力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JI要从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摒弃狭隘的地方利益观念,积极主动地做好调整工作,坚决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规划安排,确保按时完成2004年前我省关停4家10万箱以下小烟厂的任务。同时,要积极稳妥地推进10-30万箱卷烟工业企业的联合兼并重组,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大力培育优势品牌,扶持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做大做强。
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保证烟厂所在地合法既得利益。调整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特别是关停小烟厂,涉及地方、企业和职工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如期完成调整任务的关停企业制定了补贴政策,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衔接,保证落实到位。各有关地区要珍惜这次难得的机遇,用足用好政策。关停烟厂的所在地多是老、少、边、穷地区,财政困难,职工安置难度大,省财政厅、省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更大的支持。
三、严明纪律,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各有关地区和企业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不准随意处置资产,不准抽逃资金,不准私分企业钱物,不准突击进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