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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通信管理局、物价局关于安徽省电信公司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物价局关于安徽省电信
公司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通信管[2003]49号 2003年2月26日)


安徽省电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请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的请示》(安徽电信市经[200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出租电路及市内用户中继线业务工料费、调测费和业务调整费
  (一)话音(音频)电路及模拟市内用户中继线业务
  1.工料费:300元/端;
  2.调测费:200元/端;
  3.用户对话音(音频)电路和模拟市内用户中继线进行调整,调整费按调测费收取,不另收取工料费。
  (二)数字电路和数字中继线业务
  1.工料费为2000元/端(不含用户端设备)、工料费不区分电路速率,不区分国际、国内及营业区内、区间。
  2.调测费:不区分电路速率,端到端本地电路和中继线为1000元/条,国内长途电路为2000元/条(含本地段),国际及港澳台电路为3000元/条(含国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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