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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科学家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科学家花园住宅小区物业
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3]34号 2003年2月28日)


新华实业(沈阳)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科学家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沈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考核评定试行办法》(沈价发[1999]202号)规定,你单位受科学家花园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对沈阳科学家花园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按照双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现将沈阳科学家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执行。
  1、高层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85元。
  2、多层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5元。
  3、高层住宅楼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按沈价发[2000]28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2.00元(学龄前儿童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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