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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天柱山马祖庵、虎头崖和茶庄接待区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天柱山马祖庵、虎头崖和
茶庄接待区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建城[2003]42号)


天柱山风景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要求批复“天柱山马祖庵景区、茶庄接待区规划”的报告》(天管字[2002]05号)和《关于要求批复“虎头崖景区规划”的报告》(天管字[2002]06号)悉。受建设部委托,依据《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天柱山风景名胜区马祖庵景区、茶庄接待区规划方案的评审意见》、《天柱山风景名胜区虎头崖景区规划方案的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马祖庵景区、茶庄接待区规划和虎头崖景区规划方案,并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关于马祖庵景区
  1、马祖庵景区面积4.94平方公里,是天柱山主峰景区的重要门户。
  2、重点整治景区环境,按规划限期拆除现有部分接待设施,床位数控制在250床以内。
  3、近期建设应以景点和道路、绿化、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主。
  4、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恢复佛光寺作为天柱山自然博物馆,设计方案另行报批。
  二、关于虎头崖景区
  1、虎头崖景区面积14.06平方公里,是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兼备,拥有良好自然生态环境的高山观光休闲游览景区。
  2、接待设施主要依托县城和茶庄接待区。
  3、近期建设应以景点和游览步道、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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