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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3年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各大系统和设台单位,在清理频率和台站核查工作中,要按照市无委办公室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各项工作,通过清理和核查,重新核对所管理的台站数据,有条件的县(市)和系统要建立本地区、本系统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以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对电波秩序的有效监控
  加强对电波秩序的有效监控,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保障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是无线电技术管理的主要任务。市无线电管理监测站要把维护电波秩序作为己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现有无线电监测系统和设备检测系统的作用,固定站全年工作时间不少于2400小时,移动站工作时间不少于1000小时。并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加强对重要业务和重点频率的保护,及时处理有害干扰和突发事件。对涉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航空、铁路、消防、森林防火、防汛等重要业务的无线电通信,要加强适时监测,保护其通信顺畅。
  对涉及与社会稳定有关的广播电视及校园外语小调频电台,要加强信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迅速查明台址,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上述工作,要提高对突发事件的警惕性,平时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做到一有情况要确保三个到场,即主要领导到场、技术人员到场、仪器设备到场。
  二是完成专用超短波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年度检测和对移动、联通GSM、CDMA基站的检测任务。确保超短波设备年度检测完成90%以上,移动基站完成省下达的指标。
  三是做好有害干扰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服务意识,做到一旦接到干扰投诉,立即出动,及时查处,以高效的服务确保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工作。
  四是加强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省局举办的第二届“无管天网”知识竞赛,以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五是加强30-1000MHz频段的信号监测,建立该段频率电台发射特征档案,为查处非法电台提供依据。
  三、加大对无线电管理的执法力度
  一是广泛持久地开展无线电管理法规活动。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10周年,为了向社会广大群众普及无线电管理法规知识,市无委办公室将印制《无线电管理服务手册》发至基层,国家相关新的法规出台后,将组织广大无线电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和宣传。各县(市)、各系统无线电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各设台单位要积极参与,做到宣传有新意、有声势、有效果,以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无线电管理法制意识。二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执法监督经常化、持久化。今年要全面清理违章设台着重对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置使用对讲机、校园外语教学电台、卫星地球站、大功率非标准无绳电话机的执法检查。会同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通过组织人员集中开展执法实践活动增强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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