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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齐云山风景名胜区“耸翠庵”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齐云山风景名胜区“耸
翠庵”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建城[2003]46号)
齐云山管委会:
你委《关于建设齐云山方腊寨门的报告》(齐管字[2002]第13号)悉。根据《齐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耸翠庵”建筑设计方案。其使用功能为方腊寨门。
二、
“耸翠庵”依庵居风格设计,为一层建筑,建筑面积39平方米,不得突破。
三、
“耸翠庵”的色彩应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深化建筑细部设计。
四、
做好周围山体、植被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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