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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档案局关于申报2003年上海市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档案局关于申报2003年上海市
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的通知
(沪档[2003]16号 2003年2月25日)


  各区县档案局,各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根据《上海市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开始受理2003年度上海市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各单位可根据《2003年上海市档案科技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及实际情况,认真选题,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根据《2003年上海市档案科技研究项目选题指南》以及本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及亟待解决的问题,组织立项申报。
  二、立项原则
  1、申请立项单位必须具备足够的研究力量和有关条件,保证研究项目能如期完成。
  2、申报项目应以档案部门为主要承担单位,所需经费以自筹为主。
  3、研究项目应充分考虑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并能在短期内(1-2年)完成。
  三、申报手续
  1、立项申报应填写《上海市档案局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有意向者可向上海市档案局科技教育处索取,或在上海档案信息网(网址:http://www.archives.sh.cn)上自行下载。
  2、立项申报工作截止日期:3月31日。
  联系人:徐志红
  联系电话:62751700*1723
  地址:上海市仙霞路326号
  邮编:200336
  附件:《2003年上海市档案科研项目立项指南》(略)

                                      上海市档案局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3年上海市档案科研项目立项指南


  根据国家档案局的统一部署和今年上海档案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快上海档案现代化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现决定开展2003年度的档案科研项目立项工作。
  一、科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
  档案科研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档案工作的重点和局馆中心工作,着力解决档案现代化管理和档案信息化建设中面临的各种理论和技术重大问题,集中力量攻关,努力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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