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教育
系统政风和行风建设的通知
(沪教委办[2003]16号)
各高校、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委直属单位:
在本市教育系统各单位以及广大干部、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本市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科教兴市的新形势下,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本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是一项事关政府形象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对“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和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有着重要影响。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要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执政为民、勤政为民、教育为民的精神,努力维护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要以改革和创新的思路,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使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的满意度有显著提高,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落实本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分级责任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对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负有指导、研究、协调和监督责任。市教委将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全市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做出表率。市教委还将制定本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目标、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推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教育单位有效开展政风、行风建设,逐步解决教育系统在政风、行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巩固现有成果基础上,力争在两三年内使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
根据本市教育分级管理的原则,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县)委、区(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建立区县教育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制度。基础教育阶段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行风建设由区县教育局负责。行业主管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行风建设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区县教育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为教育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把行风建设的任务真正落实到位。